这个问题问得好象专针对说公公有点不近人情,我想毫无疑问,是家庭成员中任何人有病都该共同去治疗,而不是公公一个人的事,当然谁负责谁为主分工还看具体情况。
在过去家庭中,一家只要没分家,家里每个人大的收入都归整个家庭共同所有,有个啥事统一民主支配,钱虽是父母掌管,但还是用于家庭建设和生活开支,谁有病痛须要治疗,当然也是家庭开支里的数。
随儿子长大结婚,自己有了挣钱管钱的能力,有三弟两兄的便开始分家,或自已管钱,出现各自为阵,独立、但又大体相互依存的状况,这更顺应成就了各自发展自由空间。
就题主所提问题而言,要是儿媳儿子和父母一起生活,公婆又代管着家里的钱,儿媳有病要治疗,当然是责无旁贷,反正钱是自已也是儿子儿媳的钱,又是用于治病没说的,谁有病都得治。要是在一边独立生活,经济也已独立,儿媳有个一般小病就不去麻烦公婆了,当然要是有大病治疗,钱上有困难,而公婆有钱给予邦助,这也是天经地义的事。
这两件事情正常来说互不冲突,除非他的病需要很多钱,那你就得好好和你老公商量了,说实在的,公公生病,作为儿媳妇应该给予一部分钱的。
人家把女儿嫁给了你儿子做了你儿媳妇为你们家传宗接代使你们家有了后代了你做为公爹的应该给儿媳妇花钱去看病这也是人之常情